人妻控小三與夫外遇產子 南院判侵害配偶權賠40萬

台南1名人妻指控,與丈夫結婚後,丈夫的李姓前女友兼同事仍與丈夫藕斷絲連,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李女甚至懷孕並產下一子,人妻認為李女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婚姻,侵害其配偶權,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女與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生子,侵害配偶權,判李女須賠償人妻4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台南1名人妻指控,與丈夫結婚後,丈夫的李姓前女友兼同事仍與丈夫藕斷絲連,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李女甚至懷孕並產下一子,人妻認為李女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婚姻,侵害其配偶權,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李女與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生子,侵害配偶權,判李女須賠償人妻4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