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收贓款賺1千元判2年4月 還要被追繳150萬

劉男及邱女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先後向陳姓被害人收取30萬及150萬元詐騙贓款,分別獲得3000元及1000元報酬,被害人查覺受騙報警逮到劉、邱2人送辦,屏東地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3-11 09:16:10 (4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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