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捲鬥毆致死案入獄4年!再審無罪確定 纏訟23年終還清白

屏東男子劉正富被控參與2004年間的鬥毆事件,遭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遭判處9年有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但人權團體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再審後,2019年首度改判無罪,案件持續纏訟,更二審也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檢方上訴,劉正富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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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男子劉正富被控參與2004年間的鬥毆事件,遭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遭判處9年有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但人權團體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再審後,2019年首度改判無罪,案件持續纏訟,更二審也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檢方上訴,劉正富無罪確定。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