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女辦「人頭帳戶」供詐團 法官判須賠被害人200萬

苗栗一名李姓女子協助詐騙集團,依詐騙集團成員(通訊軟體Line暱稱「馮加祿」、「陳瑞宏」)指示,李女向銀行申辦金融帳戶後,提供人頭帳戶、交出網銀帳密給該詐團,一名楊姓女子遭該詐...…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3-05 08:10:15 (1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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