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罰 駕駛稱「惡意舉發」提告吞敗

黃姓男子於國道1號行駛時,變換車道未依規使用方向燈,雖主張是為閃避砂石車及前方火燒車事件,但經民眾檢舉與國道警查證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臺幣3,000元,法院駁回其訴訟。 《詳全文...》

黃姓男子於國道1號行駛時,變換車道未依規使用方向燈,雖主張是為閃避砂石車及前方火燒車事件,但經民眾檢舉與國道警查證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臺幣3,000元,法院駁回其訴訟。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