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罰 駕駛稱「惡意舉發」提告吞敗

國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罰 駕駛稱「惡意舉發」提告吞敗
黃姓男子於國道1號行駛時,變換車道未依規使用方向燈,雖主張是為閃避砂石車及前方火燒車事件,但經民眾檢舉與國道警查證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臺幣3,000元,法院駁回其訴訟。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3-04 15:31:00 (48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