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護女恐嚇國中姊妹「讓她們當破麻」 法官罕見「罰金加倍」

彰化一名44歲黃姓女子因不滿女兒疑似在校遭同校姊妹花排擠霸凌,竟透過LINE傳送恐嚇訊息,揚言要「找人把她們兩個抓出來處理」、「請她們吃大便」,甚至語帶性暗示威嚇。案經審理,彰化地方法院認定黃女犯《兒少法》加重之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並罕見將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提高為每日2000元,若以罰金代替服刑,須繳納約36萬元。 《詳全文...》

彰化一名44歲黃姓女子因不滿女兒疑似在校遭同校姊妹花排擠霸凌,竟透過LINE傳送恐嚇訊息,揚言要「找人把她們兩個抓出來處理」、「請她們吃大便」,甚至語帶性暗示威嚇。案經審理,彰化地方法院認定黃女犯《兒少法》加重之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並罕見將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提高為每日2000元,若以罰金代替服刑,須繳納約36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