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保險費零容忍!金管會修法一律通報重大偶發 最高罰1200萬元

為強化健全對保戶權益之保障,防堵保險業務員挪用保險費,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舉凡發生業務員挪用保險費情事者,保險業負責人應儘速以電話向金管會保險局報告,且應於事件之次日起,於7個營業日內函報調查內容、處理方式及改善措施等,違者最高可處60~1200萬元罰鍰。 《詳全文...》

為強化健全對保戶權益之保障,防堵保險業務員挪用保險費,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之範圍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舉凡發生業務員挪用保險費情事者,保險業負責人應儘速以電話向金管會保險局報告,且應於事件之次日起,於7個營業日內函報調查內容、處理方式及改善措施等,違者最高可處60~1200萬元罰鍰。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