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少年隊輔導員猥褻少女 「撫摸全身」賠40萬換緩刑5年

桃園市少年警察隊黃姓少年輔導員,2024年間趁著輔導一名未成年少女的機會,除了擁抱少女以外,更撫摸少女全身,包含胸部、肚子、腰部、腿部等部位。少女家長憤而報警,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將黃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仍判刑2年,但緩刑5年,並加重緩刑條件負擔。
《詳全文...》

桃園市少年警察隊黃姓少年輔導員,2024年間趁著輔導一名未成年少女的機會,除了擁抱少女以外,更撫摸少女全身,包含胸部、肚子、腰部、腿部等部位。少女家長憤而報警,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將黃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仍判刑2年,但緩刑5年,並加重緩刑條件負擔。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