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用手機罰 1.5 萬元還吊扣駕照!美國佛州擬修法擴大分心駕駛禁令

在台灣,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之 1 條,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安全駕駛之行為,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 3,000 元及 1,000 元罰鍰,但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為了杜絕駕駛開車用手持裝置,不但重罰 16,…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2-18 12:00:00 (1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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