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4犯辯「跟同事應酬喝藥酒」 駕駛求情被打臉

駕駛阿興(化名)去年4月間第4次酒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但執行檢察官不同意易刑處分,他便向法院聲明異議,強調自己只是與同事應酬喝了一點藥酒,希望能獲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詳全文...》

駕駛阿興(化名)去年4月間第4次酒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但執行檢察官不同意易刑處分,他便向法院聲明異議,強調自己只是與同事應酬喝了一點藥酒,希望能獲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駁回,全案不得再抗告。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