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明明有證書、賣掉卻要繳稅?原來是「這項紀錄」在作祟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名下有1筆農地目前未作農業使用,如果未來出售,是否仍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對此,稅務局說明,依法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前提是土地確實維持農業使用狀態。…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2-12 20:00:00 (2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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