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還在修繕!簽約一周不能住 租客怒解約「提告請求返還7萬」

房屋還在修繕!簽約一周不能住 租客怒解約「提告請求返還7萬」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控訴,他於1122月25日與林姓女房東簽訂租賃契約,並先行支付租押金、仲介費共7萬元,約定3月1日起入住,未料房屋卻因修繕工程延誤,遲了一個禮拜仍未能如期交屋,黃男因此主張解除租約,並提告要求林女返還7萬元。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租約已合法終止,判林女應返還4萬元予黃男。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2-09 19:57:00 (7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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