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追討47年前短缺勞保年資 求償93萬吞敗理由曝

一名謝姓婦人因47年前任職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時,公所沒有幫她投保勞工保險,導致其老年年金年資短少約1.6年,提告向公所求償約93萬元。然而,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她當時的「職務代理人」身分,依法並非當年的強制投保對象,且其請求權已超過法定的5年時效,因此判決駁回。 《詳全文...》

一名謝姓婦人因47年前任職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時,公所沒有幫她投保勞工保險,導致其老年年金年資短少約1.6年,提告向公所求償約93萬元。然而,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她當時的「職務代理人」身分,依法並非當年的強制投保對象,且其請求權已超過法定的5年時效,因此判決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