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違平等原則、加重財務負擔 卓榮泰決議不副署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老舊眷村定義時限從民國69年大幅放寬到民國85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遭質疑圖利,且恐掏空國庫2000億。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日)表示,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決定不予副署。 《詳全文...》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老舊眷村定義時限從民國69年大幅放寬到民國85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遭質疑圖利,且恐掏空國庫2000億。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日)表示,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決定不予副署。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