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不提供李貞秀密等檔案 內政部再列法條佐證可不備詢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表態不提供調閱密件。劉世芳今(5日)強調,機關首長本就對文件密等有決定權,「我身為內政部首長,密件以上的公文完全不予提供」。另外,內政部也提出《政府資訊公開法》、《立院職權行使法》等說明,不提供密件、甚至不備詢的法源。根據《立職法》第25條與憲判結論,「若涉及行政特權、保護第三人基本權、契約義務、國家安全等,行政首長在衡量後,對立委所質詢事項,得在說明理由後不予答覆或揭露資訊」。 《詳全文...》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表態不提供調閱密件。劉世芳今(5日)強調,機關首長本就對文件密等有決定權,「我身為內政部首長,密件以上的公文完全不予提供」。另外,內政部也提出《政府資訊公開法》、《立院職權行使法》等說明,不提供密件、甚至不備詢的法源。根據《立職法》第25條與憲判結論,「若涉及行政特權、保護第三人基本權、契約義務、國家安全等,行政首長在衡量後,對立委所質詢事項,得在說明理由後不予答覆或揭露資訊」。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