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43隻海豚當鯊魚餌!東港籍船長「嚴重破壞生態」判2年2月

獵殺43隻海豚當鯊魚餌!東港籍船長「嚴重破壞生態」判2年2月
東港籍「漁勝發」田姓船長,指揮印尼籍漁工在北太平洋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調查指出,田男為提升鯊魚漁獲量,指示船員將海豚獵殺後作為延繩釣誘餌,犯行歷時近三個月,共獵捕43隻海豚,對海洋生態造成嚴重且難以回復的傷害。印尼籍漁工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2-04 11:39:00 (5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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