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補教男師猥褻女學生被判2年 「檢上訴求重判」卻判更輕

台中市一名補習班楊姓男老師被指控猥褻國中女學生小美(化名),在補習班茶水間、櫃台等地方伸手撫摸女子下體、臀部。台中地院一審判處楊男2年,檢方不滿上訴並求處重判,但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楊男已認罪,且已跟受害人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因此改判1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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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補習班楊姓男老師被指控猥褻國中女學生小美(化名),在補習班茶水間、櫃台等地方伸手撫摸女子下體、臀部。台中地院一審判處楊男2年,檢方不滿上訴並求處重判,但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楊男已認罪,且已跟受害人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因此改判1年9個月。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