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漏水腐爛!男自付31萬修理 提告房東請款「敗訴原因」曝光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112年12月向房東胡男承租一處房屋準備經營餐廳,雙方談妥後一口氣簽下8年租約,未料曾男雇工入場裝潢後,才發現房屋管線、變電箱老舊,且還有漏水問題,經通知房東修繕遭拒後,只好自行委請設計師處理,因此支出工程款31萬2600元,提告請求房東胡男支付。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曾男「未定相當期限通知房東修繕」,因此駁回其請求,判胡男免賠。可上訴。 《詳全文...》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112年12月向房東胡男承租一處房屋準備經營餐廳,雙方談妥後一口氣簽下8年租約,未料曾男雇工入場裝潢後,才發現房屋管線、變電箱老舊,且還有漏水問題,經通知房東修繕遭拒後,只好自行委請設計師處理,因此支出工程款31萬2600元,提告請求房東胡男支付。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曾男「未定相當期限通知房東修繕」,因此駁回其請求,判胡男免賠。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