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性侵女兒348次!狼父警受審前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不受理

獨/性侵女兒348次!狼父警受審前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不受理
北市捷運警察隊鄭姓主管遭控自親生女兒未滿14歲起,至女兒成年後仍持續侵犯達348次,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孰料,鄭男於今年1月11日被發現陳屍住處身亡。士林地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規定,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因此本案未經言詞辯論即判決公訴不受理,刑事審理程序就此終結。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1-23 11:59:00 (8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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