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船舶擺爛拒移!立院三讀商港法 未改善可「按日連續處罰」

近年商港區域外發生多意外事故,導致船隻擱淺、沉沒或故障漂流案件,事後雖然航港局命令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並限期打撈、移除但船舶所有人多數置之不理。對此,立法院院會今(20日)三讀通過《商港法》部分修正條文,新增「屆期未改善者,得視情節按日連續處罰」。 《詳全文...》

近年商港區域外發生多意外事故,導致船隻擱淺、沉沒或故障漂流案件,事後雖然航港局命令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並限期打撈、移除但船舶所有人多數置之不理。對此,立法院院會今(20日)三讀通過《商港法》部分修正條文,新增「屆期未改善者,得視情節按日連續處罰」。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