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報案筆錄PO網 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判無罪

高雄市許姓女子去年4月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恐嚇,到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之後,逕自以手機拍下筆錄內容PO上網,供其好友瀏覽,經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擷取網頁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認...…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1-19 14:30:25 (6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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