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人夫「不想要人家老公」 外籍女辯「誤用分手」判賠5萬

傳訊人夫「不想要人家老公」 外籍女辯「誤用分手」判賠5萬
外籍女子小芸(化名)來到台灣生活15年,但她被指控在2025年間與已婚人夫阿哲(化名)發生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她還在對話訊息中向阿哲提及「我要跟你分手」、「我不想要人家的老公了」等話,因而被阿哲的妻子提告求償8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芸應賠償阿哲5萬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6-01-17 10:01:00 (6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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