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妻結交同性憤而帶走幼女斷聯 二審判他6月不得易科

林姓男子與楊姓女子離婚後接走未成年女兒,他自稱不滿女兒跟前妻及其同性伴侶生活,阻斷楊女聯繫3個月,直到法院強制執行才讓女兒回到楊女身邊,台南地方法院減刑後判半年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1-16 22:41:31 (65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