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9線超速吞1萬2罰單!測速像筆直路成「波浪坡」 法官判撤銷

一名黃姓男子開車行經台9線333公里處路段時, 因以破百時速超過該路段規定的40公里,被警方開罰1萬2千元,黃男認為警方提出的採證照片內容非清晰可視,無法判別車輛位置,提起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舉發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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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黃姓男子開車行經台9線333公里處路段時, 因以破百時速超過該路段規定的40公里,被警方開罰1萬2千元,黃男認為警方提出的採證照片內容非清晰可視,無法判別車輛位置,提起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舉發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處分。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