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性不改!苗栗大貪官被彈劾又收賄16萬喬案 監察院二度彈劾

無黨籍前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因太陽光電招租案收賄百餘萬元,更一審判刑10年;檢調另查出陳漢志於多項工程、活動採購標案收受回扣逾百萬元,再被判刑12罪共計49年8月。監察院今(14日)新聞稿指出,陳漢志利用辦理採購案之機會,索取並收受廠商賄款,嚴重敗壞官箴,監察院通過林盛豐、蘇麗瓊委員所提彈劾案。特別的是,陳漢志去年4越才被監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尚未審理完畢又再度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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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前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因太陽光電招租案收賄百餘萬元,更一審判刑10年;檢調另查出陳漢志於多項工程、活動採購標案收受回扣逾百萬元,再被判刑12罪共計49年8月。監察院今(14日)新聞稿指出,陳漢志利用辦理採購案之機會,索取並收受廠商賄款,嚴重敗壞官箴,監察院通過林盛豐、蘇麗瓊委員所提彈劾案。特別的是,陳漢志去年4越才被監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尚未審理完畢又再度收賄。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