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券商致和證未設個資管理單位 遭揪多項缺失併罰60萬

金管會檢查局針對致和證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券商有客戶未以限價或市價方式指示委託價格等多項缺失,且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甚至迄今仍未設置個人資料管理單位,遭金管會一口氣揪出多項缺失,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處以60萬元的罰鍰。 《詳全文...》

金管會檢查局針對致和證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券商有客戶未以限價或市價方式指示委託價格等多項缺失,且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甚至迄今仍未設置個人資料管理單位,遭金管會一口氣揪出多項缺失,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處以60萬元的罰鍰。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