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生活機能當證據 法官戳破「假房客」是真小三

吳姓女子指控丈夫與徐姓女子同住安南區住處,憤而求償百萬,但丈夫辯稱徐女是房客,租用家中兒童房,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徐女在永康區工作,該區生活機能更便利、房租不高於安南,認定侵害配偶...…

媒體來源:自由 - 2026-01-10 21:34:45 (2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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