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皮夾辯「口袋沒拉鍊又掉了」 高雄男挨告侵占賠了1萬

男子小豪(化名)前年4月間在彈珠店撿到一個皮夾,但他聲稱原本要把皮夾拿去派出所,因為口袋沒有拉鍊,中途不慎遺失。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小豪沒有為自己的主張提出相關證據,應當為事後卸責之詞,考量到他已經賠償失主8000元,最終依犯侵占遺失物罪判處他罰金2000元。也就是說,小豪因為此案,共計倒賠了1萬元。 《詳全文...》

男子小豪(化名)前年4月間在彈珠店撿到一個皮夾,但他聲稱原本要把皮夾拿去派出所,因為口袋沒有拉鍊,中途不慎遺失。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小豪沒有為自己的主張提出相關證據,應當為事後卸責之詞,考量到他已經賠償失主8000元,最終依犯侵占遺失物罪判處他罰金2000元。也就是說,小豪因為此案,共計倒賠了1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