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案二審逆轉無罪 高檢署正式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不過二審出現大逆轉,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對此,高等檢察署5日晚間表示,本案確有詐領犯意,認為法院判決有違誤,已在5日下午提起上訴。 《詳全文...》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不過二審出現大逆轉,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部分無罪。對此,高等檢察署5日晚間表示,本案確有詐領犯意,認為法院判決有違誤,已在5日下午提起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