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法操小教室】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聲請標的 憲法訴訟法 第4條 第3項(系爭規定一):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2-30 08:30:00 (18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