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撞報完警「喝酒壓驚」 駕駛挨罰18萬元

駕駛阿福(化名)今年7月間開車自撞,報警之後為了「壓驚」,竟然跑去買酒喝,因此挨罰18萬元罰鍰。阿福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沒有拒測;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點出問題不是「拒測」,日前仍裁定駁回。 《詳全文...》

駕駛阿福(化名)今年7月間開車自撞,報警之後為了「壓驚」,竟然跑去買酒喝,因此挨罰18萬元罰鍰。阿福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沒有拒測;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點出問題不是「拒測」,日前仍裁定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