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旅逃兵搞詐騙一審僅判3月 檢上訴:恐損軍紀與司法威信

陳姓男子入伍服役後,休假期間藉故不歸,刻意失聯、棄役潛逃近一個月,期間甚至加入詐騙集團,以詐騙與洗錢維生,直至遭警方查獲。原審僅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屏東地檢署接到判決書認未充分反映其惡性、再犯他罪及藐視法治態度,恐損及軍紀與司法威信,今(23)日提出上訴。 《詳全文...》

陳姓男子入伍服役後,休假期間藉故不歸,刻意失聯、棄役潛逃近一個月,期間甚至加入詐騙集團,以詐騙與洗錢維生,直至遭警方查獲。原審僅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屏東地檢署接到判決書認未充分反映其惡性、再犯他罪及藐視法治態度,恐損及軍紀與司法威信,今(23)日提出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