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弊案一審遭判4年10月 雲林縣議長喊冤:問心無愧將上訴

光電弊案一審遭判4年10月 雲林縣議長喊冤:問心無愧將上訴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及光電弊案,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凱於2020年擔任縣議員期間,收受業者不違背職務之賄賂,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並褫奪公權3年;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前處長李俊興因洩漏公務秘密判刑8月;光電業者國金能源總經理劉肇昕則因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12-22 17:17:00 (5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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