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詐騙金額相差16倍」都判1年4月!檢方不服上訴 二審改判了

車手「詐騙金額相差16倍」都判1年4月!檢方不服上訴 二審改判了
高雄市一名孫姓男子因貪圖詐騙集團宣稱「每月6至8萬元」的報酬,加入詐團擔任車手,他2024年3月間先是騙走被害人A女10萬元,後來遭判刑1年4月,而後2024年4月再詐走被害人B女的160萬元,同樣遭判刑1年4月,檢方認為後案詐騙金額達前案的16倍之多,刑期卻相同相當不合理,決定上訴,日前高雄高分院判決出爐。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12-19 14:06:00 (35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