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最高罰3千! 114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至12/31截止

公路局中壢監理站18日表示,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截至目前,南桃園地區仍有3萬餘件尚未繳納,該站已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單,限繳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為免於逾期受罰及後續移送強制執行,請車主儘速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 《詳全文...》

公路局中壢監理站18日表示,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截至目前,南桃園地區仍有3萬餘件尚未繳納,該站已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單,限繳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為免於逾期受罰及後續移送強制執行,請車主儘速繳納,以維護自身權益。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