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因人頭戶判刑! 男子為500元又助詐團申請帳戶

苗栗縣劉姓男子於2016年、2021年曾2度因提供金融帳戶給詐騙集團被逮後遭判處有期徒刑,但劉男未記取教訓,出獄後不到5年又將其自然人憑證、國民身分證照片、提供給詐騙集團申請帳...…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2-18 09:27:01 (2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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