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駕駛「低薪導致過勞」 工會呼籲:訂定安全運費

交通部擬修法明訂大貨車駕駛每日手握方向盤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每開4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以上,違規可罰9千到9萬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4日)赴交通部陳情,質疑修法無法改善駕駛過勞,因低薪仰賴長工時勞動增加班費才能維持生計,呼籲訂定安全運費,讓駕駛在安全工時下獲得合理薪資。 《詳全文...》

交通部擬修法明訂大貨車駕駛每日手握方向盤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每開4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以上,違規可罰9千到9萬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4日)赴交通部陳情,質疑修法無法改善駕駛過勞,因低薪仰賴長工時勞動增加班費才能維持生計,呼籲訂定安全運費,讓駕駛在安全工時下獲得合理薪資。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