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股吸金2.7億!「絕對能源」集團17人起訴 主嫌遭求刑18年

絕對能源集團涉嫌在2年內,未經核准就對外販售公司特別股,以保證回本且年獲利高達42%等話術,向300多名投資人吸金2.7億餘元,然後透過虛擬貨幣洗錢,台北地檢署4日依《銀行法》、《證交法》、《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7名集團成員,其中主嫌邱志豪、吳思漢等12人遭求刑18年到6年不等。 《詳全文...》

絕對能源集團涉嫌在2年內,未經核准就對外販售公司特別股,以保證回本且年獲利高達42%等話術,向300多名投資人吸金2.7億餘元,然後透過虛擬貨幣洗錢,台北地檢署4日依《銀行法》、《證交法》、《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7名集團成員,其中主嫌邱志豪、吳思漢等12人遭求刑18年到6年不等。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