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詐團人頭戶 她靠「17分鐘通話」自證獲判無罪

被當詐團人頭戶 她靠「17分鐘通話」自證獲判無罪
婦人阿鳳(化名)被指控在今年1月間將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接著依照指示將一筆36萬元的匯款提領出來,再轉交給他人,因而吃上官司。不過,台東地院法官認為,經調查,阿鳳曾與「貸款專員」通話長達17分鐘,耗費相當時間討論貸款細節,不排除是誤將詐團當成合法貸款代辦業者,最終因檢方證據不足,裁定她無罪。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12-04 10:52:00 (2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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