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激戰人夫200次 吃醋「傳訊正宮炫耀」倒賠40萬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兩人交往將近2年,期間發生1、200次性行為,小美甚至主動傳訊息向她炫耀,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兩人交往將近2年,期間發生1、200次性行為,小美甚至主動傳訊息向她炫耀,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人妻40萬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