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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前被提報流氓送管訓 男請求冤獄賠償被駁回
高市陳姓男子34年前,被警方提報流氓,經法院裁定交付感訓處分長達1年6月,後來檢肅流氓條例被認定違憲,他請求冤獄賠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請求權時效已過,裁定駁回。 陳...…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2-03 06:46:40 (6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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