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制定「健保資料管理條例」 特定目的外擅自利用可罰1千萬

立法院會今(2日)三讀通過制定「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明定健保資料利用管理機制,並賦予民眾得請求退出健保資料利用。由於健保資料具機敏性,規定若有人未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核准,擅自就健保資料為特定目的外利用,最高可1000萬元罰鍰,並自處分送達日起1年內不准申請,已取得的健保資料也應予銷毀。 《詳全文...》

立法院會今(2日)三讀通過制定「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明定健保資料利用管理機制,並賦予民眾得請求退出健保資料利用。由於健保資料具機敏性,規定若有人未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核准,擅自就健保資料為特定目的外利用,最高可1000萬元罰鍰,並自處分送達日起1年內不准申請,已取得的健保資料也應予銷毀。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