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貪汙案「法庭直播」駁回 合議庭准宣判5日內公播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12月11日起進行辯論程序,柯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所為錄音、錄影直播;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後,今天駁回直播聲請案,不過,裁准相關程序「事後」可在司法院網站公開播送,即判決後最遲5日內上網公開播送。

裁定指出,柯文哲為貪汙等案聲請依法院組織法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法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又為社會矚目案件,公開播送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應予准許。

此外,關於柯文哲聲請程序全程「法庭直播」,柯認為司法院所定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不具效力。合議庭認為,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過久,辦法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的時限,為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關係、審判程序的公平性,因此駁回柯此部分的聲請。


媒體來源:聯合 - 2025-12-02 17:39:56 (6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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