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12/1截止 抵賴不繳最高加徵10%滯納金

地價稅繳納12/1截止 抵賴不繳最高加徵10%滯納金
今(114)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原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12月1日(星期一),該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即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項下「線上申請」,或至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網站線上申請補發。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11-24 15:02:00 (3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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