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修地制法將年增1.8億人事費 內政部:恐排擠地方預算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修法明定一律將直轄市副市長增加為3人、副縣(市)長增加為2人、直轄市副秘書長增加為3人、縣(市)副秘書長增加1人,以及人口在2萬以上之鄉(鎮、市)公所置主任秘書1人等規定,內政部表示,此修法未能反映地方差異,且估算全國每年將增加約1.8億的人事費用支出,恐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詳全文...》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修法明定一律將直轄市副市長增加為3人、副縣(市)長增加為2人、直轄市副秘書長增加為3人、縣(市)副秘書長增加1人,以及人口在2萬以上之鄉(鎮、市)公所置主任秘書1人等規定,內政部表示,此修法未能反映地方差異,且估算全國每年將增加約1.8億的人事費用支出,恐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