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卡借詐團讓被害人破財 女子辯「很少看新聞」法院打臉

陳姓女子把郵局與王道兩張帳戶的提款卡與密碼交給詐團使用,構成幫助洗錢罪,她稱「很少看新聞、不知有詐」,但台南地方法院不採信,判刑5月並科罰金2萬元。 陳女今年4月1日在嘉義...…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1-12 23:28:52 (7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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