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拖2周才還 他辯「收到200元感謝金」仍挨罰1萬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12月間在新竹市一間超商內撿到一個錢包,但他聲稱當下趕著要去上班,所以隔了2周才把東西還給失主,沒想到卻因此挨告。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表示,阿榮事隔2周才返還「錢包內的部分物品」,並非將錢包完整歸還,這段期間他也沒有把錢包送至警察機關招領,確實存在侵占的主觀犯意,最終依法判處他罰金1萬元。 《詳全文...》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12月間在新竹市一間超商內撿到一個錢包,但他聲稱當下趕著要去上班,所以隔了2周才把東西還給失主,沒想到卻因此挨告。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表示,阿榮事隔2周才返還「錢包內的部分物品」,並非將錢包完整歸還,這段期間他也沒有把錢包送至警察機關招領,確實存在侵占的主觀犯意,最終依法判處他罰金1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