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慘賠先別哭!「虧損抵稅」3年內都可用上

賣房虧損還要繳房地合一稅嗎?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個人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不管是虧損或獲利,都必須在移轉登記日次日起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房地交易若有虧損,其虧損可自交易日以後3年內抵減房地交易所得。…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0-27 15:21:22 (7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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