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體位複檢後「閃兵」 役男判刑3月

劉姓男子收到陸軍常備兵役徵集令後,先申請體位複檢延後召集,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入營,違反徵集令規定。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0-22 13:08:44 (7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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