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登記岳母名下!男付11期房貸離婚了…提告討回結果曝

嘉義一名朱姓男子109年與妻子結婚時,由岳母林婦出資頭期款買房,房屋登記在林婦名下,後續由朱男每月匯款1萬8000元至岳母帳戶繳納房貸,未料事隔一年多後,朱男與妻子離婚,因此要求岳母返還房屋貸款11期、共19萬8000元。嘉義地院審酌後,認為朱男請求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可上訴。 《詳全文...》

嘉義一名朱姓男子109年與妻子結婚時,由岳母林婦出資頭期款買房,房屋登記在林婦名下,後續由朱男每月匯款1萬8000元至岳母帳戶繳納房貸,未料事隔一年多後,朱男與妻子離婚,因此要求岳母返還房屋貸款11期、共19萬8000元。嘉義地院審酌後,認為朱男請求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可上訴。 《詳全文...》